七夕--请别忘记身边的爱人!!!
作者:qqoicq 日期:2010-08-16
唐山大地震34周年祭!
作者:qqoicq 日期:2010-07-28

唐山大地震34周年祭:以《唐山大地震》之外的方式纪念之(引用“司马平邦”先生的标题哈!)
前天在家,一家子人看了这部以重大历史为背景的片子。在看片之前燕子说:“女人别化妆,男人带纸巾!”可是看了之后觉得未必如此!我们家看电影都有个不良嗜好就是猜剧情。在观看之余猜中了蛮多煽情的戏节,遗憾的少了感人泪下的情景,连女娃儿都没有流泪。
说实在的这部片子远没有《the cove 2009》给我的震撼更大,哪怕只里面失去生命的是人,因为不真实。《唐山大地震》从片名上就透露出了一股浓烈的历史气息,而说历史的东西我们就应该是原原本本的去追寻、去还原、去展现,而不能是用商业的手法去渲染那段感伤的历史。个人感觉这个片子应该以记录片的形式出现更好。历史的东西用商业化的手法去表现,免不了为了最大利益而去扭曲历史。
难道ZF就是这样干的?
作者:qqoicq 日期:2010-07-21
漂亮皮肤仅仅是漂亮BLOG的一部份哟!
作者:qqoicq 日期:2010-07-19
中国佛学66句震撼世界的禅语
作者:qqoicq 日期:2010-07-09
文强挂了!
作者:qqoicq 日期:2010-07-08

华龙网7月7日10时42讯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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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